山亭区隶属于山东省枣庄市,位于枣庄市东北部,北靠邹城市,东邻兰陵县、费县、平邑县,西邻滕州,南部与市中区和薛城区接壤。地理坐标为:北纬34°54′00″—35°19′20″,东经117°14′00″—117°44′20″之间。截至2016年,山亭区辖9镇、1个街道,268个行政村(社区),人口52.86万人,总面积1019.2平方公里。2016年,山亭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4亿元,比2011年增加33.2亿元,年均增长8.8%;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.7亿元,比2011年增加66亿元,年均增长15.6%。山亭地势东高西低,呈自然倾斜状,属于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。山亭、西集等地曾发现多处大汶口文化、龙山文化遗址,境内旅游资源丰富,有国家AAAA级景区5家,著名景点包括抱犊崮、熊耳山等。早在73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,这里就有人类繁衍生息。山亭、西集等地曾发现多处大汶口文化、龙山文化遗址。
山亭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